当地时间5月14日,环保组织状告澳大利亚能源巨头澳大利亚能源(Energy Australia)涉嫌虚假宣传“碳中和 ”承诺一案在联邦法院正式开庭。此案是澳大利亚首例针对企业“碳中和”营销及“漂绿”(Greenwashing)行为的法律诉讼 。
据《卫报》报道,环保组织“父母气候”(Parents For Climate)指控,澳大利亚能源声称通过购买“碳抵消 ”(Carbon Offsets)来抵消其产品或服务产生的碳排放 ,从而实现所谓的“碳中和”(Carbon Neutral)。
碳抵消指企业通过投资环保项目(如植树造林 、可再生能源开发等)来抵消自身无法减少的碳排放。这些项目理论上能减少或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企业因此获得“碳信用额(carbon credits)”作为证明。而碳中和指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 ,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 。
环保组织称 ,化石燃料排放无法通过补偿永久消除。因此,澳大利亚能源的“碳中和”宣传具有误导性,消费者可能误以为自己的能源消费“对环境无害”。澳大利亚能源涉嫌违反《澳大利亚消费者法》中的“禁止误导性宣传 ”条款 ,是“漂绿”行为 。
“漂绿”一词由纽约环保人士杰·韦斯特维尔德(Jay Westerveld)在1986年一篇关于酒店业的评论文章中首次提出。该文指出,酒店在客房内放置倡导重复使用毛巾以“保护环境”的提示卡,却很少或根本不致力于减少能源浪费。而毛巾的重复使用实际只是降低了酒店的洗衣成本 。韦斯特维尔德认为 ,这类行为的根本目的往往只是增加企业利润。他将此类有利可图却无实质环保效果的“环保自觉 ”举措统称为“漂绿”。
这起案件是澳大利亚首例针对“碳中和”营销的诉讼,同时也是澳大利亚能源零售商首次因涉嫌“漂绿 ”面临法律指控 。
“父母气候”首席执行官尼克·塞顿(Nic Seton)指出,企业可能购买“低质量”碳抵消额度,这些额度实际上并未减少净排放量。“我们认为企业利用这类抵消额度宣称碳中和的行为 ,可能构成虚假和误导性宣传, ”塞顿强调,“这本质上是一种营销话术。最恶劣的情况是 ,企业将其当作继续污染的通行证 。”
面对诉讼,澳大利亚能源已停止向新客户提供“碳中和”产品。其官网声明称,将对已参与该计划的用户“逐步终止碳中和产品服务 ” ,“我们出于商业考量决定关闭碳中和计划,同时集中精力审查并更新帮助客户减排的方案。”
若环保组织胜诉,法院可能要求澳大利亚能源发布更正声明 ,并判定其违反《澳大利亚消费者法》。这一判决可能推动澳大利亚碳交易体系改革,促使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加强执法,并提升消费者对环保标签的警惕性 。本案结果可能为未来企业“漂绿”指控树立判例 ,并推动政府采取更严厉的遏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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